辽阳市医疗保障局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持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为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在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中的作用,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便利性、可及性。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出台文件,将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辽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参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进行报销(即在职人员按70%支付,退休人员按75%支付,年度定点医药机构支付限额为3000元)。

目前,首批6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功能,提升参保人员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