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方案,针对自然资源部门11条安全生产监管事项,逐项进行风险排查。着重做好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仔细全面检查采矿作业有无采取安全措施、现场作业人员是否依规作业、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转、是否存在偷采盗采越界采矿等风险隐患。督促矿山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和自查自纠。
组织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对现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复核,聚焦高陡边坡等主要地灾点以及村庄、场镇、交通沿线等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深入贯彻“防范胜于救灾”的防灾理念,谋划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全力守好地质灾害“零伤亡”底线。
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效执行,确保随时掌握和有序处理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