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制市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时,市财政局将土地出让收入按6%计提比例优先向乡村振兴项目倾斜,并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政策研究与沟通对接,实施项目谋划,做好业务指导。同时,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市、县的经验做法,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之间的统筹衔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12个方面支出;加强土地出让收入预期研判,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确保及时足额缴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