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在我市生产和销售的农资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在随机抽查企业和产品的同时,做到两必查,即“生产农资产品的企业必查、2022年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必查”,抽查结果将及时向全社会公示。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实施联合惩戒。目前,已完成40个批次的化肥、农膜抽样工作,下一步将对农用管件、农机及配件、农用泵等进行质量抽查。
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市市场监管局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全市化肥、农膜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一对一进行业务指导,宣传国家标准和法规,引导生产企业负责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执行标准、产品标识、出厂检验、原料采购、注册商标等多个方面,对企业进行全面“体检”,建立问题台账,跟踪进行整改,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条件,坚决预防和遏制区域性假劣化肥坑农害农事件。目前,已对全市4家生产企业进行全面帮扶,整改问题6个,监督企业整改不合格化肥外包装袋5000余个,帮助企业培训检验人员5人次。
强化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摸清经营企业底数,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严把进货质量关。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有证明进货来源的票据,是否销售伪造、冒用许可标志产品,是否存在夸大、不实的宣传行为等,严厉打击流通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将持续至6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