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阳市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操作)细则》的文件规定,我市除了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发放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外,还将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发放补贴。经申请自来返辽阳市工作之日起3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8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或申请在辽阳首次购买商品房时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贴不兼得),对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到经开区和高新区市属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工作,经申请认定在享受全市基础性人才引进政策的基础上,3年内,再给予每月300—500元的交通补贴。
针对没有入驻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进行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且所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辽阳将按照实际租赁面积给予3000-5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免费或优惠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并提供孵化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有效的创业指导服务、一定的政策扶持、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创业主体功能等。针对自主创业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创业带头人,吸纳就业人数3人以上,并与招用的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针对首次在辽阳市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对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业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