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作协议,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协商工作机制,组建协商工作小组。实行信息交流共享,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相互通报机制,每月相互通报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第一时间通报情况,协同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影响。同时,及时通报交界区域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和水环境质量功能区最新划定情况。及时交流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项行动安排,协调工作部署?;シ米?,重点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河道垃圾清理、畜禽养殖治理等工作经验交流。
此外,还将开展监管执法联动,重点围绕河流断面水质、突发环境事件等开展监管执法联动,环境违法线索(信息)共享通报,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模式,推进形成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