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辽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组织完成市本级56个市直部门和7个县(市)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各县(市)区尚未发现将应该由政府自身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管理不力、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增加政府债务等问题。完成了对白塔区、弓长岭区、灯塔市和18家市直部门的复查工作,3个县(市)区共抽查17个项目,涉及资金2684万元;市直部门共抽查27个项目,涉及资金9218.5万元,复查未发现新问题。各县(市)区财政局完成对113家县直部门及财政所的复查工作,共抽查32个项目,涉及资金3866万元,复查未发现新问题。
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跟踪管理,督导各部门严格按照“应买尽买,应编尽编”原则,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关工作,定期调度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切实促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规范、科学、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