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契机,充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回应广大群众关切,首次尝试推出受委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办法,对贷款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延伸服务、归集扩面等内容作出详细要求,这是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加强对受委托银行的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水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受委托银行,严格按照考核实施细则办理公积金委托业务,提升金融业务管理水平,提高公积金业务办理质量,从各方面优化服务效能,防范业务风险,确保完成公积金重点业务指标。同时,各受委托银行要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延伸公积金服务渠道,充分利用数据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不断提高公积金缴存人业务办理便捷度,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完成考核工作,并结合当年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完善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内容,促进受委托银行业务办理效能提升,共同推进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广大公积金缴存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实干实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辽阳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