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排查、消毒灭源、免疫和补免、生猪移动监管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稳定。要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保障动物疫病防疫体系高效运行。要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强化疫情排查和消毒灭源,加强疫情检测和评估,发现异常情况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