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春运工作目标,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加强服务保障,确保路网保通保畅,努力实现远程监管“零死角”、重大服务质量“零投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零事故”、隐患问题整改“零容忍”,着力为旅客营造健康、安全、和谐、温馨的春运环境。要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好“乙类乙管”交通运输各项措施,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要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抓好安全管理,坚决避免事故发生。根据天气、客流情况及时调整运输计划,做好运力保障,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道路保障、应急运力储备等应急预案,确保春运安全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