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环境治理过程中,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主题活动周报告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市级人居环境督导检查、“两高”沿线暗访,督促整改问题124个;对2024年市级确定的农村人居环境10个试点乡镇、60个试点村开展验收工作,并配合市财政部门拨付各县(市、区)市级奖补资金650万元,有力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我市住建部门组织常态化暗访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点位,并督促相关县(市、区)完成整改,有效改善了城乡环境面貌;生态环境部门对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过程中发现的31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全面复核,农村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交通部门积极行动,清理落地牌幌等非公路标志,排查并告知责任单位及时处理破损广告牌,配合相关部门清理垃圾杂物、高铁两侧垃圾点位等,保障了交通沿线的整洁与安全;水利部门结合河湖垃圾清理工作部署,组织各县(市、区)开展集中清理工作,有效改善河湖周边环境,为水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我市将继续紧盯城乡环境治理关键环节,不断完善保洁员履职范围、垃圾堆放点位、转运反应机制、秧棵垃圾处理、养殖粪污处置等,常态化落实保洁员、农村垃圾收储设施管护、农村垃圾分类处置等12项工作机制,全面发动群众齐动手、共参与,实现“扫干净、码整齐、清沟渠、促转化”的目标,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落实好日常调度、暗访检查等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辽阳县首山镇向阳寺村等70个省级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为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