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每个县(市、区)至少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市直接结算。根据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相关政策出台了《关于推进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共21家,遍及全市各个县(市、区)。无论是去异地就医的辽阳参保人还是从异地来辽阳就医的外地参保人,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医疗费均可在就医地定点医院直接报销。今年8月份政策实施以来,累计结算1016人次(省内891人次,省外125人次),结算基金52.54万元。
实施城乡居民待遇保障提升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医保相关政策要求,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的实际,于2021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调整辽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住院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进行调整。一是将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由25元/次/人降低至20元/次/人;二是将“两病”用药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范围;三是取消参保人员每年普通门诊统筹和“两病”用药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不超过两家的限制;四是提高住院报销待遇标准,本市范围内二级医院住院报销待遇提升至65%,三级医院住院报销待遇提升至60%,转诊转院报销待遇由40%提升至45%,临时外出就医报销待遇由20%提升至30%。
市医保局将继续牢记为民初心,勇担利民之责,笃行惠民之举,为辽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医保力量。